我們可能很快會了解到,如果沒有國會批準,總統(tǒng)是否具有對上海貨代的法定權力,還是行政當局是否會違反WTO規(guī)則,并對進口施加新的障礙。第一次測試可能是因為4月20日總統(tǒng)備忘錄 指示商務部根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b)條進行調查,以確定鋼鐵進口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進行第232節(jié)的調查,以確定其他標準:預計國防要求需要國內生產; 國內行業(yè)能力; 提供國防必不可少的人力資源,材料和設施; 國外競爭對國內工業(yè)經濟福利的影響; 以及可能導致國民經濟疲軟的其他因素。19 USC 1862(d); 15 CFR 705.4。與更有針對性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調查不同,第232部分的調查可能會給總統(tǒng)一個法定權力,對鋼鐵進口進行美國的廣泛限制 - 這可能會比行政部門對上海貨代公司一些不公平貿易做法的調查產生更大的后果。總共只有26項第232項調查,這是自2001年以來的第一次調查,只有兩次導致了貿易行動:1979年對伊朗的石油禁運和1982年對利比亞的石油禁運。在所有其他方面,商業(yè)下降建議總統(tǒng)采取行動。
見附件,總統(tǒng)可獲得的法定機構摘要。重要的是要注意,雖然總統(tǒng)可能擁有國會將其一些權力下放給總統(tǒng)的必要權力,但他的行為仍然可能在法庭上受到質疑。以上信息為上海貨代公司琪邦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提供。